问题 | 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什么管理 |
释义 |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办 一、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 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包括哪些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农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农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在家庭接生以外实施医疗行为的。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及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医疗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医师吗? 医疗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医师。此外,医疗机构负责人不得是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得是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不得是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是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如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应当另行遵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十七条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五)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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