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脏与减刑有什么关联?新规定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除了考虑罪犯在执行期间的表现外,还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原判刑罚、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和罪犯退赃退赔等因素,但是否减刑还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退赃才可以减刑新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但退赃能否减刑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决定。退脏才可以减刑新规定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但退赃能否减刑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决定。 拓展延伸 退脏与减刑:探索法律规定下的关联与影响 退脏与减刑是在法律领域中两个相关但又不完全一致的概念。退脏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刑罚。而减刑则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罪犯的表现和情况,对其原判刑期进行缩减。两者之间的关联在于,退脏可以成为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即退脏可以为罪犯争取到减刑的机会。然而,具体的关联与影响在不同的法律规定下可能存在差异。新规定可能进一步明确退脏与减刑之间的关系,例如明确退脏对减刑的具体影响程度、退脏的要求和程序等。因此,了解新规定的具体内容可以更好地理解退脏与减刑之间的关联,并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和建议。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除了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退赃能否减刑还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决定。退脏与减刑是相关但不完全一致的概念,退脏可以成为罪犯争取减刑机会的因素。新规定可能进一步明确退脏与减刑的关系和要求。了解新规定内容有助于理解退脏与减刑之间的关联,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和建议。 法律依据 (六)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 查处假药、劣药违法行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从重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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