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法19条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联合国国际法第十九条规定: (1)人人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2)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3)本条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 ①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②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表达自由的物质载体包括报刊、电影、电视、音乐、广播等传播媒介其传播表达形式包括言论、演讲、集会、游行、示威、请愿、抗议等。 "国际法",指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国际法是西方世界的三重发展过程的产物:即中世纪的欧洲社会瓦解,进入近代欧洲社会的过程;近代欧洲社会向外扩张的过程;处在发展中的世界社会里,权力逐渐集中到数量迅速减少的主要世界强国手中的过程。 国际法规则形成的方式归结为三:条约、国际习惯法和为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这已得到几乎是普遍一致的赞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各国主权平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以武力相威胁和使用武力,以及民族自决原则等。 条约:条约和其他经一致同意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法主体可以通过它们(如果是国际习惯法不要求任何形式)宣布、修改或发展现行的国际法。它们也可以通过条约将尚未组织起来的国际社会转变为联合的或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国际社会。 法律依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规定: (1)人人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2)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3)本条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 ①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②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表达自由的物质载体包括报刊、电影、电视、音乐、广播等传播媒介其传播表达形式包括言论、演讲、集会、游行、示威、请愿、抗议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