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1、户口迁出需要的手续如下: (1)获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获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户籍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户口迁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迁出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出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