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法关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
释义 | 合同法已废止,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也称为不当履行。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规定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郑佳斌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