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天津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医疗事故鉴定 凡是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天津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