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假是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产假如果跨越两个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这种情况应计入产假,产假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产假顺延至假期结束。职工产前是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如果是难产的,也是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对于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如下: 1、元旦,放假1天; 2、春节,放假3天; 3、清明节,放假1日; 4、劳动节,放假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 6、中秋节,放假1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二、产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总之,产假是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职工产前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如果是难产的,也是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对于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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