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开始施行。据了解,《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共七章六十五条,在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对破坏湿地的行为有权举报或者控告;破坏湿地,不仅是要交罚款,还要限期按要求修复。 破坏湿地处罚标准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湿地处罚措施: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减缓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导致的湿地退化,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 2.针对开(围)垦、填埋自然湿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措施: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加强湿地污染防治,减缓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导致的湿地退化,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 法律依据 《湿地保护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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