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女可以继承外公的遗产吗 |
释义 | 可以继承。1、若遗嘱人立了遗嘱指定孙女为继承人的,只要所立的遗嘱符合我国法律的有效要件,则具有法律的效力。当发生继承是,孙女可以继承遗产;2、按照法定继承的顺位,孙子可以通过代为继承、转继承的方式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一、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遗嘱继承财产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死亡的时候遗留的,属于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也包括其他人。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二、婚前财产再婚妻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前财产再婚妻子有继承权。 根据相关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男女再婚后,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的,对婚前财产就享有继承权。在去世之前没有订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再婚配偶属于第一顺序中的配偶,再婚配偶有法定继承权,可以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利。 继承权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1、依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继承权也仅为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也会接受遗产,但不是基于继承权接受的,即不是以继承人身份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接受遗产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受遗赠。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将其财产赠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但不能指定其为遗嘱继承人; 2、继承权是依法律规定或遗嘱而发生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的为法定继承人的公民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在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未被指定为继承人的公民,不能享有遗嘱继承权; 3、继承权具有财产性。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遗产,而不能是被继承人的身份或其他人身利益。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何者优先 在效力上,遗嘱优先适用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发生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遗产,但所立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则按法定继承的顺位分割遗产。被继承人没有立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处理遗产。因此,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无效的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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