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公外婆的房子外孙女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外公外婆的房子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判断: 1、如果没有立遗嘱,外孙女是没有房子继承权的; 2、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房产指定由外孙女继承,外孙女才有房子的继承权。 房屋是自己非常重要的财产,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时,一定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的过户登记。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个含义具体如下: 1、继承权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继承权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二、依据法律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有下列行为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情节严重。 继承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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