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社会保险法 》规定,生育 医疗费用 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 生育保险 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