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职工在失业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参保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产检和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除应提供《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诊断妊娠证明、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外,还需要提供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即《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