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年3月15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1年烟台全市重点项目规划,今年烟台市确定市级重点项目482个,总投资10206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其中123个项目入列省级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建设具有创造供给和需求的双重效应,是拉动经济增长、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措施。抓好今年的重点项目建设,对实现烟台全市“十四五”开门红,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年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