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险报销条件: 1、包含生育当月,累计满12个月(部分地区9个月)社保就可以报销,如果生育的时候不够12个月,包含生育当月,在之后18个月内满足12个月社保,也可报销; 2、若孕妈没有社保,准爸社保满足12个月(部分地区9个月),也可报销生育医疗;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则无法报销。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