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学校门口十几天买了近3000元的卡,谁负责? |
释义 | 商店在学校门口售卖卡片,正常经营合法,但如涉及欺骗未成年人则违法。根据《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违法所得可处罚金1-5倍;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或财产没收。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限制买卖物品、买卖未获许可证件、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保险业务,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法律分析 学校门口商店买卡片,如果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则不违法,如果是幼骗少年儿童钱财可报警求助,违法。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拓展延伸 学校门口孩子购买高额卡费用,责任归属谁? 对于学校门口孩子购买高额卡费用的责任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学校作为孩子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之一,应承担一定责任。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他们不会在校门口进行高额卡的购买。其次,家长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他们应对孩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防止孩子在校门口进行不必要的消费。此外,卡的销售方也应对销售行为进行监管,确保未成年人不会轻易购买高额卡。综上所述,学校、家长和卡的销售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结语 在学校门口购买卡片的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如果商店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购买卡片是合法的;但如果商店以欺骗手段诱导未成年人进行高额消费,则涉嫌违法。对此,学校、家长和卡片销售方都应承担一定责任,共同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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