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留工补贴怎么用 |
释义 | 一次性留工补贴可以直接使用。 一次性留工补助是指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按每名参保缴费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的,用以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的补助资金。但是,在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状况消除后成立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享受一次性留工补助。 一次性留工补贴是指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对企业发放的补贴款项。根据相关规定,地市或区县年度内累计出现1个以上中高风险地区后可启动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一次性留工补贴是给企业的。根据相关规定,相关部门一般按照企业参保职工的数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对在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状况消除后成立的企业,一般不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收到时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核算,具体如何选择视情况而定,企业设置“其他收益”科目的则计入“其他收益”核算,未设置此科目,则计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补助,指补贴及帮助;政府或集体专向的,使得某方获益的某种行为。 补助的种类繁多,常见有各类网购补助,政府补助,食宿补助,医疗补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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