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举报工厂环境污染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怎样举报工厂环境污染 举报流程: 1、环境监察人员接群众举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须立即组织初查并现场取证。 2、监察人员初查结束,完成现场应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的初步情况向市环保局报告,及时按照市环保局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 3、监察支队信访室根据初查情况填报立案登记表,制作调查取证方案,送局法制科审查。 4、调查终结,调查组收集案件调查中形成的监测报告、勘查笔录、询问笔录、照片、录像带等制作调查终结报告,送局法制科审查。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九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九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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