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继承权:先给配偶还是父母? |
释义 | 遗产继承应当均等,但可根据特殊困难和扶养情况进行不均等分配。遗嘱可以以书面或立新遗嘱方式撤销。配偶具备合法夫妻关系且在一方死亡时依然存在才有继承权。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公证遗嘱最有效。 法律分析 一、遗产继承是先给配偶还是父母 配偶与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可以撤销吗 遗嘱的撤销是立遗嘱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遗嘱。取消原遗嘱,遗嘱的内容即无效。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 (一)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二)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继承遗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条件是: (一)我国《民法典》中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的配偶,即配偶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与死者保持着婚姻关系的人。因此,配偶一方要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夫妻关系要合法: 2、这种合法的夫妻关系,应是一方死亡时依然存在。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配偶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才有配偶继承权,以之对死者遗产实施继承。 (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与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遗产的份额。然而,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而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另外,遗嘱的撤销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或者以立新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遗产的条件包括合法的夫妻关系和该关系在一方死亡时依然存在,以及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是最有效的遗嘱形式,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因此,对于公证遗嘱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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