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买的房子写的我的名字我有权利处理吗 |
释义 | 一、父母买的房子写的我的名字我有权利处理吗? 1、房产证上的房产比例是可以根据购买人的意愿定的,但是房屋所有人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作为共有人。另外,要是共有人不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不选择比例就各为50%)就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说明你们的是共同出资购买,并各占多少比例(费用在200元左右,收费是按照公证的内容收取)主产权人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5%,在产权证办理的时候要填一个表,上面就会有相应的内容; 2、按揭的方式要是写父母的名字作为共同还款人,那么他们的年龄男的不能超过65,女的不能超过60。你的贷款年限就是你父亲或者母亲的最大贷款年龄减目前年龄的最小值,比如,你父亲62岁,你母亲56岁,那么贷款年限就只有3年,就是你父亲满65岁的年限,而不能用你母亲满60的年限; 3、过户的理由包括“继承、买卖、馈赠等”,不能直接更名,只有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在的时候才能更名,还要按照要求提供很多证明材料。而继承则是指房屋产权人去世以后,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你是主产权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就是父母产权的继承人,直接获得他们那部分产权。没有办法写成你弟弟的名字,只有采用馈赠的方式。当然,受赠方会交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和手续费用等,具体的要按照馈赠发生时的收税标准; 4、在房产证正式颁发下来之后,是不能增加产权人的,银行也不会允许; 5、至于你家内部如何划分,就只有你们自己商量了,哪种最有利就采用哪种。在买房的时候你可以先把你想问的问题罗列出来,请销售人员向你说明,他们遇到过的情况很多,所以也许能帮得上忙。政策随时都有可能变化,所以以后的事情也说不定有变化。 二、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谁?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子女所有。在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如下。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 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规定是什么? 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相应的,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房屋并且写子女的名字,那么产权就是归子女所有,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日后发生一些产权方面的争议的话,也是应该以不动产权证上面的登记姓名为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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