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概念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 二、成立条件不同: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第一,债权是有效的; 第二,债权是可转的; 第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债务人被通知。 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 1、债务是有效的; 2、债务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权人本人同意。 三、性质不同: 债权转让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 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