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制衣公司注册“保时捷”商标因三年未使用被撤销! |
| 释义 | “保时捷”居然还曾是袜子商标?这个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消息,却真实发生过,小伙伴们跟随律师来了解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1992年10月20日,南海合兴袜业制衣有限公司获准注册“保时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袜子,商标注册号为615321。 2006年,德国保时捷股份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南海合兴袜业制衣有限公司注册的“保时捷”商标。德国保时捷股份公司认为:该商标于2003年2月24日至2006年2月23日期间,没有进行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最终,“保时捷”商标在第25类袜类商品上的注册,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南海合兴袜业制衣有限公司无法再拥有“保时捷”商标的使用权。 由此可见,商标注册成功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对于已拥有的注册商标,持有者还需注意商标的合法使用和适当宣传,并存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等。 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商标使用行为是指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必须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包括商标的实际使用和商标的法律使用。但是,商标所有人因不可控制的经济或法律原因而导致的不使用,可以作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不会因此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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