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法院有权管辖债权转让纠纷? |
释义 | 债权转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优先由约定的法院来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工程款债权转让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管辖协议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纠纷管辖法院怎样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从以下三点确定: 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剥离前已受清偿。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3)真债权假合同。 (4)新贷还旧贷。 (5)法律上不能。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 个人间借钱的,出借人对借款人的信用无法百分之百确定,对方有可能如约还钱,有可能到期赖账,还有些一拿到钱就跑了,如果双方还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现在出借人想走法律途径,但又担心自己会因为未到还款期限败诉。 其实不然,出借人遇到这种借款人的,可以以对方违约起诉到法院。 按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这将导致双方达成的合同解除。 因此,借款人在拿到钱之后就跑了,其实就是以明确的行动表示自己不会履行还款义务了,那么借款人自然也不用等到实际的还款之日再追讨了,现在就要赶紧到法院起诉。 由于对方跑路失踪了,那么出借人可以按照下面步骤进行: 1、确定诉讼法院根据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2、法院公告传唤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因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3、法院审理判决在法院的公告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请执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当然,在一般的借钱纠纷中,确定有还款期限的就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要是没确定还款期限得,虽然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但是也得给对方合理的还款期限。 但要是对方已经准备抵赖掉这笔债务的,那么出借人也千万不要等还款期限,及时收集整理好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借走钱的人跑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现在许多借款人根本不考虑以后还借不借得到钱的问题,而是考虑能不能彻底躲掉这笔债务,到了该还款的期限,就跟出借人玩起了全国或是全世界的“躲猫猫”游戏。 该还钱的时候借款人失踪了,出借人除了自认遇人不淑,看走了眼倒霉,接着也只能按照法律程序维权。 问题是,即使要对簿公堂,找不着对方人,担心法院根本不能立案。 按规定去法院起诉首先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借款人失踪了没关系,只要你能够确定上面起诉的基本信息,就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借款人失踪出借人就按下面步骤去法院起诉: 1、确定诉讼时效具体来说,在借款纠纷中,你去法院起诉时,首先要确定是在诉讼时效内。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确定诉讼法院确定了诉讼时效还在两年期限内之后,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3、法院公告传唤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因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4、法院审理判决在法院的公告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请执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借钱的人,在借钱之后发现自己根本还不了,就想着一走了之能够一笔勾销,但是出借人并不会一笔勾销。 建议要是出借人要是发现借款人有跑路等情况的,一定要及时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还有银行卡使用的,那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够尽量保证有钱拿回。 该内容由 文永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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