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的时候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合同法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即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2、赔偿损失,即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3、行政处罚,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非法所得应依法追缴,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