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对于合同转让的规定主要是指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并且这种转让必须双方同意,即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