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剪辑电影需要版权吗 |
释义 | 剪辑电影需要获得版权许可,未经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构成侵权,改动程度大的可能侵犯改编权,但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可能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归属由创作者或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在中国,版权即著作权,作品完成即自动获得版权,著作权和邻接权是不同的概念。 法律分析 一、剪辑电影需要版权吗 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使用了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艺术作品。而这些作品则称为二次创作物。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了复制、发行等行为,未获得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无论原作品的改动程度多少,均构成侵权。 如果只是很少一部分的借鉴,也没有原作者许可,对原作品的内容没有进行本质的改动,你的二次创作可能侵犯了复制权。如果你对原作品改动程度很大,或者你的创作作品中引用了原作品的很多内容,在没有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你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侵犯改编权,也可能被原作者追究你的侵权赔偿责任。如果二次创作后的作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虽然也构成侵权,但是也可能构成改编作品,享有著作权。 二、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具体是怎样的 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具体如下: (一)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二)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五)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三、著作权和版权的区别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 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结语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二次创作需要获得原作者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无论改动程度多少,若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复制、发行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原则包括个人创作、合作创作、改编等情况。在中国,版权即著作权,作品完成后自动获得版权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是针对原创精神产品和参与作品传播的产业参与者而言的两个概念。如需进一步了解和保护您的版权,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四条 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章 电影创作、摄制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公安、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等部门,为法人、其他组织依照本法从事电影摄制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摄制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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