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减资需要材料有投资者申请书;(原件)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验资报告复印件;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一、股权转让变更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根据变更的内容有所不同,例如,名称变更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