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处理方法: 1、如果妻子不来做亲子鉴定但是丈夫想要了解鉴定结果的话,是可以父子两个人来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的,并不一定要三方都到场,我们希望鉴定的时候三方都到场是因为亲子鉴定中存在一个基因突变的问题,这个时候需要母亲的DNA样本来对比; 2、如果是进入到诉讼程序,即做的是司法亲子鉴定,男方怀疑孩子非亲生,女方需要配合做亲子鉴定,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话,可以判定孩子非亲生。因此大多数诉讼案件中,司法亲子鉴定都是可以顺利进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因此,在碰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可以推定原告王某与其婚生子不具有亲子关系。最后,通过法院明理释法,原被告双方通过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其婚生子由被告陈某自行抚养,原告王某不承担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