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投保人应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同时,重疾险只对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提供保障,而不包括意外伤害。因此,如果投保人被告知有“搭桥”等既往病史,应额外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获得完整的保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人身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给付保险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的、非本意的外来事件而遭受的、直接身体伤害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