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私自变卖公司设备 |
释义 | 法律分析:针对股东私自卖掉设备的情况,属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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