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电子抓拍违章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要求撤销违章记录。如果对 交通违章处罚 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一、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二、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交通管理当场 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 。 行政复议机关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