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防洪工作的十六字方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铁路防洪工作以全员防洪为指导思想,实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力抢修,当年复旧”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洪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洪工作措施与制度,协调组织联防联控与抢险复旧,确保汛期行车安全,尤其是旅客列车的绝对安全。因此,必须将防洪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区段,实行分工负责,通过全员防洪,共同把关。以强化安全工作为中心,以实现汛期“少断道、断道不翻车”为目标,以增强设备抗洪能力为目的的铁路防洪工作是贯穿全年的,不同阶段(汛前、汛期、汛后)有不同的侧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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