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一年女方起诉离婚孩子的判决: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判决给女方的,两岁以上的孩子一般看孩子跟随哪一方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就判决给哪一方。大于八岁的孩子,还会看孩子的意愿决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所以孩子如果小于两岁的,一般就是判决给母亲,如果大于两岁小于十岁的话,就要看孩子跟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大于八岁的,就要遵循孩子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