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海外人才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
释义 |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3、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4、迁移人员没有国内户口的提交本次入境的护照或旅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户口注销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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