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骰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骨折伤残一共分为五级至十级,五级最为严重。五级: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级: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肢骨折成角畸形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级: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碍者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级: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级: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 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 明显职业受限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 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降低3. 不能胜任原工作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远距离流动受限3. 断续工作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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