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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及提存机关有哪些
释义
    一、提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存的条件是什么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提存机关有哪些
    提存机关在中国有公证处。《提存公证规则》中规定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提存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三、提存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提存的法律效力有: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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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