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属于合同法范畴,当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重要事项,如既往病史等,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公司必须在合同订立之前明确告知投保人有关医疗检查和告知义务以及其后果,否则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此外,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要求投保人提供既往病史等信息,也没有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哪些信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在订立合同时,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无关的信息或者不合理的信息。”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明确告知投保人有关医疗检查、告知义务及其后果等事项,否则保险人无权解除合同。” 总结: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信息,保险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但保险公司必须在合同订立之前明确告知投保人有关医疗检查和告知义务以及其后果,否则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