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共同房产的比例、方式和期限。如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可依据规则进行处理:双方都要房产且同意竞价,则准许;只有一方希望取得产权,则评估市场价格并补偿;双方都不要,则拍卖分割所得。 法律分析 1. 离婚时,共同拥有的房产应当优先通过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房屋分配比例、方式和期限。 2.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最终的房屋分割方式。法院在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以下规则进行处理:如果双方都想要取得房屋产权并同意竞价,法院应当准许;如果只有一方希望取得房屋产权,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按照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