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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38条解释与运用
释义
法律主观: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法定的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条件是: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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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3/26 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