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政治自由。 一、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下列政治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无期徒刑的能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吗 无期徒刑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剥夺犯罪分子以下权利: 1、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