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一般有三个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证件材料; 3、符合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结婚登记,必须要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的两种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一般被称之为婚姻成立。通常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