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协商不了,建议搜集证据,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 未签订劳动合同 ,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 主张经济补偿 、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 3、如果在仲裁开庭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法定时间内 到法院起诉 。 法律客观: 劳动纠纷诉讼准备哪些证据:(一)开除纠纷1、开除处理决定书;2、被开除者错误事实的证据;3、开除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企业负责人的意见,职代会的讨论决定、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二)除名纠纷1、除名处理决定书;2、旷工的事实依据,劳动者的原始考勤记录;3、除名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职代会的讨论、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三)辞退纠纷1、辞退处理决定书;2、被辞退者违纪的事实依据;3、辞退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工会意见、职代会的审议记录、是否发放《辞退证明书》)(四)辞职纠纷1、辞职申请书;2、审批手续、及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书;(五)自动离职纠纷1、自动离职的事实根据;2、自动离职审批手续及处理决定书;(六)劳动报酬纠纷1、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标准(确定工资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的形式);2、工资是否实际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的事实依据;3、对直接受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提供雇佣关系证明、双方的劳动合同(无合同的应提供付出劳动的数量、及报酬计算的证据)。(七)履行劳动合同纠纷1、因工作内容而产生的纠纷提供衡量劳动者劳务的数量标准及质量标准及未完成指标、任务的证据。2、因式用期、合同期限而产生的纠纷提供是否有非法延长试用期的证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随意、无故改变合同期限及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据。3、因工资、劳动纪律产生的纠纷(可参照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报酬纠纷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