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生劳动纠纷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 3、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 一、劳动纠纷的处理原则如下: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二、去劳动局申请仲裁需要带的资料主要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