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投资法律风险 |
释义 |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 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出资财产的价值或权属存在瑕疵。 虚假出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加强对其他股东的资信调查;除自己足额出资外,还必须认真监督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非货币财产出资防范措施:注意出资协议的约定,在出资协议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投资方违反承诺的赔偿责任。 2、股权受让中的法律风险 股权受让中的风险点和问题比较多,如转让的股权是否具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获得相关授权或者批准等。其中,容易被忽略的是标的公司的或有负债。“或有债务”不仅包括已经约定的条件或允诺的责任,待条件成就时,就可能发生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而且包括具有偶发性的,不可能在会计报表上有所记载的或有债务,如产品质量债务等。 法律风险: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债务,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公司法解释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 防范措施: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受让协议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证清单。受让方通过保证清单确保自己获得预期的收购对象,确保所承担的责任等不利因素限于合同明确约定之部分,即锁定风险。协议预留部分股权受让款。在一定期间内,如承担了或有债务,则用预留的款项承担。通过司法救济请求损害赔偿。受让方可以出让方违反缔约过失责任或瑕疵担保义务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出让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股权投资法律风险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股权投资是具有一定得法律风险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股权投资的时候注意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要明确的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在举证方面的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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