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大病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参保居民(不含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1、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2、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 3、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4、年度首次申请时需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 5、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1、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 2、医疗保障住院结算凭证; 3、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 4、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5、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建立符合大病保险业务特点的理赔回访制度。对于“一站式”结算的案件,保险公司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需回访。对于非“一站式”结算的案件,保险公司应按案件的一定比例,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被保险人身份(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件号码); (二)确认被保险人是否收到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及金额; (三)询问被保险人对大病保险服务满意程度及意见建议。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在验证被保险人身份信息后,为其提供大病保险合同信息、调查信息、赔付状态及赔付金额等查询服务。经政府相关部门授权,保险公司也可提供本人的基本医保报销信息、医院结算状态的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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