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 生育登记服务单不是准生证。但功能是一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经7个工作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生育登记服务单办理流程: 1.北京户籍: (1)现场登记: 夫妻双方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 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2)网上登记: 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2.外地流动人口: ①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向一方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②持以上资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去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③如果需要领取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由于每个街道的流程和携带材料略有变化,建议还是先和居住地所属的街道进行沟通。 注意事项: 1.如果孩子已出生,需携带出生证明; 2.如果有一方不能到现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