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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可以强拆吗?
释义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在集体土地征收当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可以实施强制的拆迁,而应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有哪些方式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方式:
    1、拆迁安置,即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将被拆迁人安置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安置房内;
    2、货币补偿,即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将被拆迁房屋以货币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房屋;
    3、宅基地审批与货币补偿相结合,宅基地能否单独审批,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几种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征地的时候,房屋作为附着物一起被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
    2.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并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
    3.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拆迁房屋后腾退土地仍用于具体设施或绿化建设。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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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3 18: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