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能侵犯表演权和署名权。网络直播时,主播在未经音乐作品作者许可且其行为不构成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免责事由时,演唱或者播放该音乐,则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播在使用音乐作品时不注明作者及作品名称,也存在侵犯署名权的隐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