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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前扩建房屋如何处理?
释义
    一般来讲,大家所说的拆迁前扩建的房屋,指的是拆迁范围确定后,被拆迁人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临时加盖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针对这种加盖的房屋,是不予补偿的。就处理方法来讲:首先,如果拆迁项目还没有开始,在原有房屋基础上私自加盖的话,肯定是违反相应的规划的。这种情况下,规划部门可能会对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将扩建的部分要求房主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也不通过法律途径去救济的话,规划部门可能会强制拆除。其次,如果说拆迁项目已然进行,被拆迁片区内的所有房屋都将会被拆除的话,就没有必要先作出一个处罚决定了。一般会在前期调查过程当中将这一部分房屋认定为是加盖房屋,也就是说,测量房屋的时候这一部分将不会被认定为合法面积,是不予补偿的。总的来说,处理方式就是会跟被拆迁房屋一同被拆除。因此,拆迁前期扩建的房屋不但会被一同拆除,还会面临拿不到补偿款的风险。
    一、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证据
    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据有:(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商品房70年后拆了怎么赔
    房屋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因此若拆迁,是有补偿的。
    商品房70年后拆了,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者进行补偿:
    一、补偿的内容和范围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补偿的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拆迁补偿的流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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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