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车道速度 |
释义 | 高速车道速度如下: 1、第一条车道,也就是最左侧的车道,一般速度在100-120公里/小时之间,是小车的超车道; 2、第二条车道,也就是中间的车道,一般速度在90-110公里/小时之间,是小车的行车道,客货车的超车道; 3、第三条车道,也就是最右侧的车辆,一般速度60-100公里/小时之间,是客货车的行车道; 4、第四条车道,也就是紧急行车道,这条行车道上并没有速度限制,但是非紧急情况时,不能占用应急车道; 车主需要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能到其他车道行驶,会妨碍其他车道上的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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