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怎么判刑 |
释义 | 对一人同时犯数罪的,公诉机关在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共同提起公诉,由法院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分别定罪量刑一人数罪,并根据法定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应以行为人犯两个以上罪为前提。数人共同犯数罪时,人民法院应当分别量刑数人,仍然属于一人犯数罪,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数罪并罚的适用应当是在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前发现其数罪。如果刑罚执行后没有数罪并罚的问题。对未处理漏罪的,可根据有关追诉时效,决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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